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白酒的取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以粮谷、薯类及代用品等为主要原料经发酵、蒸馏、贮存、勾兑、调配、包装而成的各类出口白酒的检验。
对外贸易合同、信用证及法律有规定要求的,按规定检验;无上述规定的按本标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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