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危险货物包装的要求、包装型式、材质、代码及标记的标示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盛装容积不超过450L、净重不超过400kg,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
本规程不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内径大于0.15m、且容积大于或等于0.025m3的气体喷雾剂、气体容器,以及放射性物质、感染性物质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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