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粮食、蔬菜中六种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蔬菜中速灭威、叶蝉散、残杀威、呋喃丹、抗蚜威和西维因的残留分析,其最低检出浓度分别为0.02,0.02,0.03,0.05,0.02,0.1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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