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的诊断技术、疫情报告、疫情处理、防治措施、控制和净化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食典报订阅号
食典通服务号
客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