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充装气体识别标志的气瓶外表面涂色和字样。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用的气瓶。本标准不适用于灭火用的气瓶、车辆燃料气瓶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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