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列出了全部用氨保存或部分用氨保存的离心法浓缩天然胶乳的规格,但不适用于巴西橡胶树以入的天然胶乳,也不适用于配合胶乳和硫化胶乳。
本标准包括下列二类离心天然胶乳的规格:
高氨天然胶乳,只用氨保存或先用甲醛再用氨保存的离心胶乳,碱度(按胶乳计)至少应为0.60%(m/m)。
低氨天然胶乳,氨与其他保存剂合用保存的离心胶乳,碱度(按胶乳计)不超过0.29%(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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