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因食品风味浓郁或物理状态(粘度、颜色、粉状度等)原因而不能直接进行感官分析的样品制备准则。
本标准尤其适用于具有浓郁气味产品(如香料和调味品)和特别浓的液体产品(糖浆和某些提取液)。
本标准不适用于传统以熬、煮、泡制的方式消费的饮料(如茶、咖啡、药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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