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鲳鱼、鳓鱼、鳗鱼、鲚鱼、鱼、黄姑鱼、鲐鱼、蓝圆鲹(池鱼)、铁甲鱼、鲅鱼、鲱鱼等海水鱼类和青鱼、草鱼、鲢鱼、鲤鱼、鳙鱼、鳊鱼、鲫鱼、鲶鱼、湟鱼等淡水鱼类,墨鱼(乌贼)、蛸、鱿鱼等头足类海产品及其他水产品的卫生指标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海水鱼类、淡水鱼类、头足类海产和其他水产品的各项卫生指标的分析。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食典报订阅号
食典通服务号
客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