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粉状饲料加工机组(以下简称机组)推广鉴定的内容与方法、评定指标及合格判定标准。要求全面地对机组的作业性能、可靠性、经济性、适应性和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价,据此作出鉴定结论,评定能否推广。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率不大于2.5t/h的饲料加工机组的推广鉴定。大型成套饲料加工设备亦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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