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酚醛泡沫绝热制品(以下简称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温度范围为-180℃~130℃绝热用酚醛泡沫制品。制品用于低于-40℃工作温度时注意事项参见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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