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民用炊事省柴灶、节煤灶和炕连灶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运行管理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以柴草(薪柴、树叶等)、畜粪和散煤为燃料的民用省柴灶、节煤灶和炕连灶。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食典报订阅号
食典通服务号
客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