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水发水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干制品水发的水产品(包括水发海参、水发鱿鱼、水发墨色、水发干贝、水发鱼翅等),水浸泡销售的解冻水产品(解冻虾仁、解冻银鱼等),以及浸泡销售的鲜水产品(鲜墨鱼仔、鲜小鱿鱼等);其他类似水产品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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