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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5291-2004 无公害食品 咸鱼废止

发布日期:2004-01-07 实施日期:2004-03-01

标准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咸鱼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标志、运输、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以海水鱼类为原料,经盐腌、晒干(烘干)后的制品,以淡水鱼为原料生产的咸鱼可参考本标准。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代替标准

现行标准

修改单

国别:
中国
英文名称:
中标分类:
B 51
ICS分类:
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 鱼和水产品
发布日期:
2004-01-07
实施日期:
2004-03-01
废止日期:
2014-01-01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号:
第332号&第1963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施行) 点此查看此公告发布的标准
废止公告:
农业部公告第1963号
官方来源:
农业部
起草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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