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石斑鱼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赤点石斑鱼(Epinephelusakaara)、青石斑鱼(Epinephelusawoara)、点带石斑鱼(Epinephelusmalabaricus)、巨石斑鱼(Epinephelustauvina)、鲑点石斑鱼(EpinephelusFario)的活、鲜石斑鱼养殖产品。其他种类的石斑鱼可参照执行。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食典报订阅号
食典通服务号
客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