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酿酒活性干酵母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糖蜜、淀粉质原料,经发酵通风培养的酿酒酵母(Saccharomycescerevisiae)、葡萄汁酵母(S.uvarum)、贝酵母(S.bayanus)等所制得的有发酵产酒精能力的酿酒活性干酵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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