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环模制粒机(以下简称“制粒机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主电机功率大于或等于22kW、将粉状饲料加工为颗粒饲料的制粒机。主电机功率小于22kW的制粒机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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