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华北地区池塘饲养食用鱼的主养类型、产量指标、饲养周期、环境条件、鱼种放养、肥料和饲料、饲养管理的方法及劳力与机械配备。
本标准适用于华北地区池塘饲养食用鱼,其他条件相似地区亦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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