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肥料、有机氟混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粪等有机废弃物为主要有机原料,以其他添加剂为辅助原料,经发酵、无害化处理、粉碎、复混、或造粒制成的有机肥料,及以畜禽粪等有机废弃物为主要有机原料,经发酵、无害化处理、粉碎、复混、或造粒制成的有机肥料,其主要用途为农用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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