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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 534-2005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止

发布日期:2005-02-26 实施日期:2005-05-01

标准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区)最高允许排水量、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等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的规模,按表1和表2执行。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代替标准

现行标准

修改单

国别:
中国
英文名称:
中标分类:
ICS分类:
环境保护 >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发布日期:
2005-02-26
实施日期:
2005-05-01
废止日期:
2017-08-08
发布部门: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号:
废止公告:
鲁质监标字[2017]42号
官方来源:
地方标准官网
起草单位:
本标准无引用标准
本标准无被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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