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从事进出口食品辐照的企业(以下简称辐照食品企业)的设计与设施、过程控制、辐照后处理、储存和运输、标签、再辐射、品质和卫生管理以及人员等方面应达到的条件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进出口食品辐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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