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含氰甙类食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判定原则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因食用苦杏仁、桃仁、李子仁、枇杷仁、樱桃仁、木薯等含氰甙类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不适用于将苦杏仁作为药用引起的中毒。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食典报订阅号
食典通服务号
客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