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植物种子传播的病原真菌、细菌、病毒(包括类病毒)和线虫等病原微生物的检疫鉴定的程序和一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学概念的真种子和作为繁殖材料的果实(如:颖果、瘦果、核果、坚果等);不适用于植物营养器官的块根、块茎、鳞球茎、地下或地上茎、以及嫩枝和吸收枝等农业概念的种子,以及人工、人造种子。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食典报订阅号
食典通服务号
客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