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吡虫啉、啶虫脒、咪草烟、氟啶草酮、啶酰菌胺等7种吡啶类农药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米、小麦、土豆、波菜、柑橘、核桃仁、茶叶、猪肉、鱼肉、猪肝和牛奶中吡虫啉、啶虫脒、咪草烟、氟啶草酮、啶酰菌胺、噻草啶和氟硫草啶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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