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环氧乙烷为原料生产的表面活性剂,如乙氧基化烷基硫酸盐、聚乙二醇等产品中残留的微量1,4-二氧六环(1,4-二恶烷)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含不低于5mg/kg1,4-二恶烷(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或2.5mg/kg1,4-二恶烷(采用质量选择检测器)的样品,当1,4-二恶烷含量超过100mg/kg时,需要增加标准溶液的浓度或将样品稀释或减量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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