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出口鱼油和鱼油复合胶囊制品中顺式-5,8,11,14,17-二十碳五烯酸(简称EPA),顺式-4,7,10,13,16,19-二十二碳六稀酸(简称DHA)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鱼油和鱼油复合胶囊制品中EPA、DHA含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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