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冷冻畜禽肉的抽样、检验,贮存和运输要求,检验结果的判定和处置,检验有效期。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冷冻畜禽肉的检验。鲜(冷)畜、禽肉和野生畜、禽经屠宰、分割加工的冷冻肉类产品的检验可参照本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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