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保健食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片剂、胶囊、粉剂、功能性饮料类型保健食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本方法使用固相萃取法处理样品时,取样量为2.0g,方法的检出限为1.0μg/g。当应用免疫亲和法处理样品时,片剂、胶囊、粉剂取样量为2.0g,方法的检出限为0.05μg/g;功能性饮料取样量为20mL,方法的检出限为3.0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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