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各类公正的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同时规定了检查机构独立性要求。
本标准供检查机构、检查机构的认可组织以及承认检查机构能力的其他组织使用。
当本标准用于特殊行业或运行检查时,可做适当的解释。
本标准不适用于检测实验室、认证机构或供方的符合性声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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