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保健食品中α-亚麻酸、二十碳五烯酸(简称EPA,下同)、二十二碳五烯酸(简称DPA,下同)和二十二碳六烯酸(简称DHA,下同)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保健品食品中α-亚麻酸、EPA、DPA、DHA的测定,不适用于以脂肪酸乙酯为有效成分的保健食品中α-亚麻酸、EPA、DPA、DHA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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