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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