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辐射加工用电子加速器工程的组成和技术要求;电子加速器装置和束下装置的分类、型号命名;厂房建设的内容、要求、设计、施工及质量监督;安装和检验;工程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能量为0.15MeV~15MeV的各类辐射加工用电子加速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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