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硝磺草酮原药的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贮运和验收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硝磺草酮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硝磺草酮原药。
注:硝磺草酮及其相关杂质硝基呫吨酮的其他名称、结构式和基本物化参数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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