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种子处理剂使用后对作物产生药害风险的室内试验及安全性评价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评价拟申请登记的种子处理剂对作物的直接药害风险。
适用靶标作物包括粮食作物、瓜菜类作物、经济作物等作物的种子或秧苗(含组培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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