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烟草及烟草制品霉变控制的设施设备,入库、贮存、出库控制,监测及检验,过程控制和霉变品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烤烟、白肋烟、香料烟及其加工产品(复烤片烟、烟梗及碎片、卷烟)的霉变控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再造烟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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