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3721的本部分规定了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以下简称家用电器)的检验程序和相关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和经国家质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对出口家用电器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
本部分适用的家用电器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电器。附录A给出了本部分适用的家用电器的HS编码和商品名称对照表。
本部分也适用于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仍可能对公众构成危险的器具,例如在商店、轻工行业以及农场中打算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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