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定量筛选橡胶和塑料制品中钴、砷铬、锡和铅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轮胎橡胶、硅橡胶、聚乙烯(PE)、聚碳酸酯(PC)、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中钴、砷、铬、锡和铅的测定。本标准钴、砷、铬、锡和铅的测定低限(LOQ)分别为5mg/kg、10mg/kg、5mg/kg、10mg/kg、1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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