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冻熟虾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凡纳对虾(Penaeusvannamei)、中国对虾(Penaeuschinesis)、日本对虾(Penaeusjaponicus)、斑节对虾(PenaeusmonodonFabricius)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冻熟全虾、冻去头熟虾、冻熟凤尾虾、冻熟虾仁。以其他对虾为原料加工的冻熟虾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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