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市(州)、县(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农业质检机构”)在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记录与报告和设施与环境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市(州)、县(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食典报订阅号
食典通服务号
客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