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调味油的名词和术语、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内以花椒、辣椒、大蒜、生姜(干姜)、葱、山苍籽(木姜籽)、鸡枞菌等植物香辛料为主要调味料,用食用植物油制成的调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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