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广东黄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3.1所定义的广东黄酒(客家黄酒、小曲糯米酒、特种小曲糯米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凡标签标示“客家黄酒”、“小曲糯米酒”、“特种小曲糯米酒”的,分别按照本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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