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泡椒肉制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肉为主要原料,辅以泡椒,经整理、煮制、泡制、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泡椒肉制品。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食典报订阅号
食典通服务号
客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