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莼菜的抽样、制样、包装、标志、感官、理化的检验方法,并对检验有效数字、检验结果的判定、不合格产品处理、检验有效期、样品保存和检验记录作了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醋酸莼菜、水煮莼菜和新鲜莼菜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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