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植物性中药材中铅(Pb)、砷(As)、汞(Hg)、镉(Cd)、铜(Cu)、铬(Cr)、硒(Se)、镍(Ni)、锡(Sn)、锌(Zn)、锰(Mn)、铁(Fe)等十二种元素(以下简称12种元素)含量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AES)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人参、黄柏、紫苏叶、金银花、枸杞、麻黄等植物性中药材中上述12种元素含量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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