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海水法烟气脱硫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滨海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火电厂海水法烟气脱硫工程,300MW以下火电机组采用海水法烟气脱硫时可参照执行。其所在海域应具有较好的海洋扩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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