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与玻璃瓶罐退火状态有关的相应光程差的试验方法。以下两种方法可选择使用。
方法A:用偏光仪与一套标准片对比测量。
方法B:用偏光仪直接测量。
方法A适用于测定光程差小于150nm的试样,方法B适用于测定光程差小于565nm的试样。
注:用这些方法测得的表观应力主要取决于:(1)玻璃中应力大小和分布;(2)玻璃的厚度(测定点的光程);(3)玻璃的成分。对于普通的钠钙硅瓶罐玻璃,成分的影响微小,可以忽略不计。
在测定玻璃瓶罐底部应力时,玻璃的厚度影响可以用式(1)折算。
TR=TA(4.06/t)
式中:
TR——真实应力级别;
TA——表观应力级别;
t——底部厚度,单位为毫米(mm)。
注:该厚度应该在最大表观光程差的位置上测量。
这两种试验方法适用于评价玻璃瓶罐的退火质量,控制玻璃瓶罐或类似玻璃成分组成的其他产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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