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烟草商业企业卷烟物流运输管理系统所使用的终端设备中移动通信用户身份识别卡代码的编码对象、编码原则、编码方法、代码结构和表现形式,使每一个编码对象具有一个唯一的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烟草商业企业对卷烟物流运输管理系统的终端设备进行标识、信息处理和交换等,并可延伸到对装有终端设备的配送车辆进行标识、信息处理和交换。也可应用于烟草专卖部门和烟草商业企业其他岗位移动终端设备的移动通信用户身份识别卡代码编码。
烟草工业企业对运输管理系统的移动通信用户身份识别卡进行编码时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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