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注:若需要正式出版文本,请底部扫码咨询客服。
食典报订阅号
食典通服务号
客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