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一般原则、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钢铁建设项目。
本标准不适用于独立炼焦企业的建设项目、钢铁行业非主体工程、钢铁行业冶金矿山采矿和选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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