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水性聚氨酯涂料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分散介质,聚氨基甲酸酯树脂为主要成膜物,添加颜填料(清漆不加)和助剂施涂于金属和水泥砂浆、混凝土等一些无机非金属基材表面起装饰和保护作用的常温自干型单、双组分和单组分高温烘烤型水性聚氨酯涂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木器、塑料、纸张、织物以及皮革基材表面使用的水性聚氨酯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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