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用水、冷却水、原水及工业废水中总铁、总可溶性铁盒可溶性铁(Ⅱ)的测定方法,适用于测定铁的质量浓度范围为0.01mg/L~5mg/L铁浓度高于5mg/L时可将样品适当稀释后再进行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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